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西农业 2018-04-26 10:53:15

各市、县(区)高标准农田办公室:

一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要快、监管要严、效益要好”和打好“组合拳”的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据近期调研和督导掌握的情况,部分地区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建设要求,优化监督管理,真正实现高标准农田高质量、高标准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择优项目选址。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符合条件的“三线一区”,即高速、铁路、国省道沿线和贫困地区进行项目选址,区域推进,连片实施,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覆盖,切实提升项目建设示范效应。

二、注重施工质量。工程建设既要突出生态环保要求,农沟、机耕道、生产路等尽量少硬化,又要降低建成后维护和清淤成本,对部分支沟、斗沟应因地制宜进行生态衬砌。田间道路施工要清理表土、夯实路基,做好砂石填料碾压或混凝土浇筑工作,切实提高机耕道建设质量。以管道输配水为灌溉方式的高效节水灌溉区域,应按照水利部门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输水管道应采用PE管等耐用轻型环保材料。

三、完善建设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注重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要加强项目区林网建设,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选择适宜的绿化树种或者经济林树种,沿机耕道、斗渠(沟)合理栽种。要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水、电、路等配套建设,注重排灌站、设施用房等配套设施的标准化、景观化,严禁乱拉乱搭乱建,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秀美乡村建设相协调统一。

四、统一项目标志牌。各地按照醒目清晰、简洁大方、经济实用的原则,在千亩以上连片项目区设立固定标志牌(具体样式和标准由省高标准农田办提供),明确项目建设地点、建设面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有关信息。

五、严格监督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项目业主监管、监理监管、受益群众监管,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小组的作用。各监督主体要履职尽责,在项目施工期间要加强现场巡查,强化施工全过程的监管。要认真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廉政纪律“十严禁”规定,尤其是项目管理人员要始终保住“底线”、不踏“红线”。同时,设立举报电话,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

(来源:省高标办)

责任主编:孙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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