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惠农信贷通”有关政策解答


1.什么是财政惠农信贷通

“财政惠农信贷通”是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一项惠农举措,目的是引导金融资本更多地进入农业领域,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难题。该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独立运作。省、市、县三级财政根据每个县(市、区)年度计划贷款规模配比出资,并以其出资额对该县(市、区)贷款风险承担补偿责任,省级新增风险补偿资金由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负责筹集。合作银行以不低于1:8的比例发放贷款,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生产经营性资金。


2.“财政惠农信贷通”产品特点?

贷款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合作、银行运作、农民受益”的原则,疫情防控期间,各合作银行在利率授权范围内,对全省受疫情影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含农业企业)实施最优惠的贷款政策。贷款期限为一至三年(不超过一个生产经营周期且不超过三年)。


3.“财政惠农信贷通”的贷款对象及贷款金额?

“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主要对象为长期进行农业生产的小农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休闲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经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

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授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休闲农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授信不超过200万元;小农户授信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合作银行可综合贷款用途、经营需求、产业领域等情况,审定最终放贷额度。


4.“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基本流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县(市、区)农林等主管部门申请——县(市、区)农林等主管部门根据申请推荐受贷对象——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后送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根据主管部门推荐名单进行贷前调查——合作银行确定贷款对象和贷款额度——在乡镇、村及本区域进行资信和授信公示——基层银行按照规定程序报上级行审批——发放贷款。


5.“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用途?

贷款用于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常生产的资金需求,为经营性贷款。不得用于非农领域。


6.如发生贷款违约,如何进行处置?

受贷主体在贷款期满未还清贷款本息的,合作银行将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对借款主体进行追偿,同时,将按规定收取罚息,必要时进入司法诉讼程序进行追偿。对故意逃贷的将其纳入财政、银行等部门征信系统黑名单,今后不能获得财政和银行的支持。


7.合作银行和政府部门实行哪些风险防控制度?

严格实行公示制度、贷后管理制度、月报制度和诚信管理等制度。切实加强贷前、贷中、贷后全过程监管和服务,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搞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信息系统应用,实现“财政惠农信贷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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