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目标、原则

根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要求,坚持“预防为主 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粮食作物稳产增产和除草剂减量控害为目标,按照“综合防控、治早治小、减量增效”的原则,突出恶性杂草、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达标防治,转变防控方式,采取以农业措施为基础,化学措施为重要手段,辅以物理、生态等防治措施的综合治理策略,强化科学安全用药指导,实现粮食作物田杂草绿色可持续防治的目标。要求杂草防治处置率达到90%以上,防治效果90%以上,杂草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下。

粮食作物田杂草防控应该坚持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1.坚持综合防控。充分发挥轮作休耕、深耕除草、覆盖除草、调控水层等农业、物理及生态措施的作用,降低杂草发生基数,科学推广“封杀结合”的化学除草技术。

2.坚持治早治小。出苗期和幼苗期是杂草防控的关键阶段。根据粮食作物栽培模式、土壤墒情以及除草剂特性,优先进行土壤封闭处理,在杂草幼苗期趁早实施茎叶喷雾处理,提高杂草防治效果。

3.坚持减量增效。大力推广除草剂减量使用技术,选用高效安全除草剂品种和增效助剂,轮换使用不同作用机理除草剂产品,坚持对靶选药、适时适量施药,严防违规用药,避免乱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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