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给朋友 |
分享到朋友圈 |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
政策摘编:鼓励农户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我省执行的补贴标准为112元/亩,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对国有农场和村集体所有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补贴资金一次性直接补贴到农户。
执行单位: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2、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依据: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
政策摘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原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实行“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补贴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灌溉机械、收获机械、畜禽养殖机械、水产养殖机械、粮油糖初加工机械、果菜茶初加工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等23大类和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连栋温室大棚等成套设施装备(以正式文件发布为准)。补贴标准总体实行定额补贴,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履带自走式旋耕机、插秧机、有序抛秧机、履带式拖拉机等5种机具补贴额按照35%补贴比例测算,其他机具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按不超过30%补贴比例测算。
执行单位: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3、稻谷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稻谷补贴的实施意见》(财建〔2018〕405号)。
政策摘编:通过实施稻谷补贴政策,稳定和提高农民种粮收益,引导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加快粮食种植结构调整,从更高次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补贴对象为全省水稻种植户(包括农户,以及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粮食加工及收购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谁种补给谁。各县(市、区)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及按户核实登记的水稻种植面积,测算每亩稻谷补贴标准。
执行单位: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4、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政策依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纵深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赣农字〔2020〕50号)。
政策摘编:每年在全省范围内招收和培养4000名大专生(普通学历教育)、1000名本科生(成人学历教育)。到2025年,再培养2.5万名左右农民大学生,建立遵循乡村振兴带头人成才规律的涉农职业教育选才、育才、用才政策体系,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乡村振兴的“生力军”,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支持鼓励现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赣鄱乡村好青年和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或“工程”大专生毕业学员等符合报名条件对象,报名参加学历教育。“工程”正式录取的大专生学员和本科生学员,个人免缴纳学费、书费、住宿费,在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和交通费等个人自理。
执行单位: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